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学生干部正确行使职权,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并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学生干部是指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班级团组织,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生会成员,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生团体成员,班委会成员。
第三条 学生干部队伍是联系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下,在团总支、学工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党政领导班子和团总支要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第五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为学生做出表率。
第六条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学生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任何学生干部不应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七条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的基础上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或任命等形式产生。
第九条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二、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三、有强烈的集体精神和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学生服务。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宣传鼓动能力及创新精神,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五、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广大学生。
七、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十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
一、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在任职期间有两门(含两门)以上专业必修课程或三门(含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四、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五、以职权谋取私利,经教育不改,或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声誉者。
六、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七、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自动辞职程序如下:
一、学生干部提出辞职报告,交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团总支;
二、团总支接到学生干部的辞职报告后,对确有第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干部,准予辞职并备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一年内不得担任学生干部:
一、有两门(含两门)以上专业必修课程或三门(含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二、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有违纪行为,受纪律处分者。
第十三条 根据第十条规定,学生干部应该自动辞职而不辞职者,经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团总支研究可采取适当措施将其免职。
第十四条 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生会干部和学生团体的学生干部由团总支、学工办具体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班干部、团支部干部由班主任具体管理和考核,并将主要干部的考核结果报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团总支。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每年填写一次《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或《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共青团干部考核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职。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教育,教学和管理事务。
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对开元(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团总支、学工办或学生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四、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及时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三、团结同学,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
四、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五、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六、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宣传动员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
七、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八、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院团总支、学工办负责解释。